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國立鹿港高中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102年5月1日初版

103年6月20日二版

104年11月12日三版

1. 無線網路主要目的在於支援學術用途,方便學生學習無線網路與透過無線網路學習與研究,為有效使用管理無線網路,故訂定無線網路使用規範。

2. 本校無線網路為服務性質,使用對象以本校現有師生為主,未來亦支援跨校漫遊機制,需有參加漫游的學校可使用貴校的無線網路帳號、密碼,即可使用無線網路。

3. 本校教師及學生因教學與學習之需求得以使用無線網路,教師帳號為檔案伺服器之帳號,密碼為當初申請時的密碼;學生帳號為s加學號,密碼為lksh身分證後五碼。

4. 使用本校無線網路者需遵守下列規範,如涉及刑事責任者,依法辦理:

A. 請於合適之時間、合理之範圍、合法的方式進行網路使用。

B. 禁止干擾或破壞網路上其它使用者或節點之硬軟體系統,如散佈電腦病毒、嘗試入侵未經授權之系統。

C. 禁止利用網路進行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D. 禁止無故洩漏其使用者或他人之密碼。

E. 禁止在網路上散布或蒐集猥褻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資料。

F. 若個人電腦經感染病毒、惡意攻擊他人電腦,足以影響整個網路品質時,立即停止使用權利。

5. 本校不對透過使用本校無線網路環境而造成本身或他人相關設備之損壞或引起之契約、過失或其他侵權行為之訴訟中的特別的、間接的、衍生性的損害或任何因使用而喪失所導致的之損害、資料或利潤負任何責任。

6. 無線網路之運作由本校資訊媒體組運作督導,若有重大違規,得立刻停止其使用權,並提報學校網路管理委員會處理。

7. 外部來賓欲使用本校無線網路服務,可向資訊媒體組申請臨時之帳號,填寫本校系統權限使用申請單後,經由本中心審核完畢後以電話告知帳號及密碼後,方可使用本校無線網路;或經由無線網路漫遊機制,亦可使用本校無線網路資源。

8. 本規範經校長核可後公告施行,修正亦同。